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即可。
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八条规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审批。
申请设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备案。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申请文化所需条件?
1、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2、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网站完成备案,网站内容符合所申请的项目内容;
什么是文化?
《文化》,是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谁需要办理?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 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服务。
哪个部门办理?
各地文化旅游局
如果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
1、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 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表演等服务。
《文网文》作为游戏运营公司*,作为游戏运营公司前置审批,除了涉及游戏产品需要申请,含有音乐娱乐产品、美术品、艺术品、演出具(节)目、动漫(画)产品、网吧内文化产品经营、展览、比赛活动的项目都需要申请《文网文》。作为游戏运营公司除了申请游戏产品,也可以和其他项目一起组合以达到运营的多样化,例如:游戏产品和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和动漫(画)产品、游戏产品和展览、比赛活动等。
游戏运营公司主要归门监管,经营游戏产品就需要申请《文网文》,没有取得《文网文》,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